中新網2月26日電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紐約60歲華裔老漢在布魯克林8大道一家雜貨鋪中偷了一預防癌症食品瓶標價為3.99美元的“福建老酒”,被雜貨鋪監控攝像拍下,人贓並獲,警方到場後亦不手軟,不由分說將老漢押上了警車。這一夜,老漢在市警72分局的牢房中度過。
  事件發生在20日傍晚約6點,在8大道58街的福星食品公司里,60歲的閩籍朱老漢(ShichangZhu)在眾多路人圍觀下,被72分局的兩名警員押上警車,起因是朱老漢此前在該雜婚禮顧問課程貨店中偷了一瓶3.99美元的“福建老酒”。
  據該店林老闆描述,朱老漢並不像小偷,“看起來斯斯文文的,”,林老闆指著手機上的朱老漢帶著眼鏡、手上還戴著一枚金戒指搜尋行銷的照片說,“他經常來,偷了很多次了,想拿什麼就拿什麼,像自己家一樣”,林老闆指著收銀臺上的糖果,說“他有時候也偷這些”。
  惡婚禮顧問人先告狀稱“律師樓見”
  儘管多次警告,朱老漢不但充耳不聞,反而惡人先告狀,稱林老闆情趣用品和及其店員沒有證據胡亂指責。多次發生這樣的情況,林老闆也在他來時多留了心眼,果然在翻看店內監控錄像時看到朱老漢從貨架上拿走一瓶沒有付款的“福建老酒”,林老闆將錄像用U盤存下。20日朱再光顧雜貨店時,老闆將其抓住並報了警。
  人贓並獲,20日晚上,朱老漢在72分局的牢房度過,然而偷的不過是3.99元的米酒,老漢次日就被釋放。林老闆指出,21日,被釋放的老漢重回店中,指著店員威脅稱,“我一定會叫律師告你們的,改日律師樓見!”這讓林老闆大惑不解,明明是他偷東西,怎麼他比我們還凶?
  不問不知道,原來多家超市經營者有著同樣的煩惱:時不時碰上順手牽羊的小偷,偷東西後卻比店家還凶,百般抵賴,指責店家無權搜包、扣留或公佈照片等等。
  輿論傾向一邊倒
  作為商家,遭遇盜竊後是否有權註銷小偷照片?是否可以扣留嫌疑人?律師戴禺指出,在超市門口張貼小偷照片並非違法,但也並非沒有風險,風險在於,如果超市不是證據確鑿,可能會被反告“誹謗”,但如果“做足功課”,確證圖像即為小偷,超市有權張貼從監控錄像截得的圖像。若當場抓獲小偷,根據紐約州法律“店主特權”(Shopkeeper’sPrivilege),商家在“合理的時間內”有權利扣留偷竊嫌疑人協助調查。
  偷竊3.99美元的商品是否值得大動干戈出動警方逮捕?輿論傾向卻出乎意料一邊倒,無論是商家還是消費者,都認為不應數額小就姑息養姦,“偷1元是偷,偷1千元也是偷”,在8大道上班的曾女士說。在8大道56街經營永成鳳凰超級市場的梅老闆則表示,雖然有時候都是同胞並不願顯得不近人情,“但你要體諒業者心情,其實我真的很想報警抓他們”,梅老闆說,根據經驗,報警往往比罰款更起到阻嚇作用。
  72分局也表達了相同態度,巡邏8大道的華裔警員指出,“已通知了商家,不要放過商店竊賊”,逮捕3.99美元米酒小偷,也是希望給小區的一個警示。(張意)  (原標題:偷3.99美元米酒被控盜竊 美華裔男子牢房過夜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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