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通訊員 李靜 楊艷)近日,烏蘇市虹橋工商所成功調解了某駕校收取艾某培訓費不安排考試的投訴,使消費者重獲考試的機會。
  前不久,烏蘇市虹橋工商所接到上級12315指揮中心分流投訴,稱艾某為了考取汽車駕駛執照來烏蘇市某駕駛學校參加汽車駕駛培訓學習,並給學校交付了3200元的培訓費,可校方沒有按約定安排艾某考試。和駕校交涉多次無果後提出退款學費,遭到駕校的拒絕,消費者於是撥打了12315投訴電話。
  接到投訴後,烏蘇市虹橋工商所消協人員很快與消費者取得聯繫,並與監管責任區幹部協同消費者來到駕校全面瞭解情況得知由於消費者手機停機,該駕校無法與艾某聯繫,導致艾某的體檢表未交到駕校無法使其進行考試。在交涉過程中校方並沒有給消費者做解釋或者處理此事。經過烏蘇市消協工作人員給駕校負責人講解《消法》的有關條款後,使該校負責人認識到自己的過錯,願意調解與該消費者的糾紛,在徵得消費者艾某同意後安排其到車管所進行考試,
  事後,該消費者十分激動,感激之情溢於言表,他說自己交涉了大半月沒有結果的事讓工商部門的幹部半小時就解決了,工商幹部是經濟衛士更是我們消費者的保護傘!  (原標題:交費學駕駛不給考試 烏蘇市工商維權欣喜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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