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綜合新華社、《新京報》報道 備受關註的“權力掮客”、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本名丁羽心)案一審“落槌”:北京市二中院16日一審公開宣判,以行賄罪、非法經營罪判處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財產2000萬元,罰金25億元。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龐理鵬說,丁書苗被罰25億元,創下我國單個案件中對個人處以罰金的最高紀錄。據瞭解,到目前為止,我國對公司開出的最大罰單,為今年9月長沙市中院罰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人民幣30億元。
  另外,根據刑法規定,在數罪並罰時,我國有期徒刑最高為20年。
  丁羽心在“鐵網”中“吸金”過程,令人瞠目,將一個“權力掮客”的角色演繹得淋漓盡致,也引發人們對“權力掮客”現象的反思。
  所謂“權力掮客”,就是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牽線搭橋,並且從中撈取好處的人。有關法律專家分析認為,權力掮客已成為違法亂紀、貪污腐敗的“催化劑”,是破壞市場秩序的“毒瘤”,必須嚴厲懲治。
  (原標題:丁書苗獲刑20年被罰2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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