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授權代理人?
買賣房子時,若本人無法親自出面處理時,是否可由他人代理處理?如何授權代理人?  現代社會中人人工作忙碌,如欲事事躬親,誠非易事,為此民法上之代理制度,可解
決此難題。依民法第103條之規定:代理人於代理權限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
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因此買賣房子時若本人無法親自出面處理,可以授權由他人代
理。授與代理權之方式為由本人填寫授權書,上面須詳載委任他人全權簽約、收款
用印、交付證件及有關一切等事宜並親自簽名蓋章,應加蓋印鑑章,並附印鑑證明乙
份,由代書存執。
房地產處分,若所有權人在國外,應出具由我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授權書(內容大致
同前),再加上被授權人印鑑章、印鑑證明、身分證明文件及有關證件即可。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ylrdottqtb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